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和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奋力服务“十五五”规划实施,进一步深化校地合作和产教融合,加强研究生实践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的培养,推动高层次人才了解湛江、服务湛江、扎根湛江,为地方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现就合作开展第十三批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暨“青年实干家计划”(下称“青实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实干兴湛启新程 青年建功“十五五”
二、活动内容
选派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到湛江市直单位或县(市、区)党政部门、街道(乡镇)、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暨“青实计划”,围绕湛江“十五五”开局之年的中心任务,深入基层问需问计,全力服务“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把专业所长转化为发展实效,为湛江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注入青春智慧和动能。
三、名额和时间
社会实践活动暨“青实计划”拟于7月上旬开始。选派名额:30名以内;实践时间:采取“假期(课余时间)线下为主”和“平时线上为主”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线下在岗实践时长为3-6个月,后期线上服务视实际情况而定。
四、选派条件
选派的研究生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信念坚定,具有较高政治思想素质,爱党爱国,作风过硬,能吃苦、肯奋斗;
(二)品学兼优,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理论基础,志愿为地方高质量发展做贡献;
(三)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四)各级“青马工程”学员、具有团学工作经历的研究生优先;
(五)身心健康。
五、实施步骤
(一)公开选拔
研究生自主报名,经导师同意和学院党委初审后,由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院、组织部、校团委会同中共湛江市委组织部、共青团湛江市委员会根据“专业对口”“人岗相适”的原则和研究生个人意愿,并结合实践单位的岗位要求,共同商定选派名单,优先安排申请到县(镇、乡)等基层一线的岗位。
(二)岗前培训
广东海洋大学对选拔出来的研究生做必要的岗前培训,内容包括政治思想、政务礼仪、工作要求、安全事项等;共青团湛江市委员会组织选派学生进行任前集中培训,对市情县情、工作要求、政策解读等进行必要指导;各接收单位应在学生到岗一周内进行岗位业务培训。
(三)对接与派遣
研究生派出时间拟安排在7月上旬。由广东海洋大学、中共湛江市委组织部、共青团湛江市委员会和实践单位四方进行对接与派遣,举行出征仪式。
(四)考核鉴定
实践期满后,研究生需填写社会实践考核鉴定表,并结合实践内容和地方实际提交实践总结、调研报告或政策建议、工作日志等,由实践单位对研究生实践期间表现情况作出考核鉴定,再依次报共青团湛江市委员会、广东海洋大学进行鉴定,中共湛江市委组织部根据实践单位等的反馈作出评价。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院、组织部、校团委共同评选社会实践活动暨“青实计划”优秀调研报告和先进个人。
六、工作责任
根据工作实际,各方工作职责如下:
(一)广东海洋大学
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院会同校团委负责发布通知和做好选拔工作;对研究生进行派前培训;配合实践单位对研究生进行教育和跟踪管理;研究生导师和培养学院负责将研究生社会实践纳入研究生教学(生产)实践内容,并加强教育和管理,给予必要的指导。
(二)中共湛江市委组织部
加强工作指导,联动团市委、广东海洋大学做好岗位开发、活动筹备对接、社会实践接收单位安排、实践活动总结等一系列工作,提醒相关单位压实责任,并进行相关评价,确保实践活动质量。
(三)共青团湛江市委员会
围绕“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面向县域各级团组织、党政机关、科研机构、国有企业、非公企业、产业园区等基层单位进行岗位开发;组织研究生到湛江重要产业园区、产业基地等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学习;对选派学生进行任前培训。
(四)实践接收单位
负责安排研究生实践岗位,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参照《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为研究生提供必要的实践条件及安全健康的实践环境和生活补贴;为研究生完成工作提供指导和帮助;对研究生进行管理、考核和鉴定。
(五)研究生
1.工作任务
(1)深化专业研究。将论文写在大地上,将实验做到田野间、将所学用在一线中,在社会现实场景中发现“真问题”、产出“真成果”,切实提升学术研究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2)助力地方发展。发挥自身学科优势,紧扣湛江“十五五”规划打造产业湛江、生态湛江、平安湛江、鲜美湛江、文明湛江、幸福湛江的发展目标,聚焦县域经济提质、镇村建设提升和美乡村创建、现代农业发展等重点工作,提出“微建议”“金点子”,形成具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或政策建议。
(3)参与基层治理。围绕乡村振兴、环境整治、生态保护、社区更新、文明创建、平安建设、困难救助等基层城乡社区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协助服务地区和单位开展工作。
(4)拓展思政宣讲。立足服务单位实际和团员青年特点,结合个人入党、入团经历和成长收获,策划主题团日、讲授主题团课或开展主题宣讲等,讲好湛江发展故事,凝聚青年奋进力量。
(5)调研青年状况,聚焦服务地区团员青年聚集分布、行为特点、兴趣爱好、急难愁盼需求等,开展摸底调研,形成团员青年“画像”报告,为当地团组织针对性开展工作提供参考。
2.工作纪律
研究生一旦聘用,应当服从岗位安排,不能无故中止实践;强化安全意识,切实做好人身、财产及交通安全防护;自觉服从实践单位管理,无特殊情况,一般不提前结束或延长社会实践时间,确需提前结束或延长时间的,实践单位与广东海洋大学沟通后,报共青团湛江市委员会和中共湛江市委组织部批准;社会实践期间,严格遵守实践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自觉维护学校声誉,展现海大学子良好形象;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和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因故离开实践岗位或工作所在地要事先向组织请假报告;对因工作失职或违法违纪造成不良影响的,将终止实践资格并依规严肃处理。
七、组织保障
(一)岗位保障
实践锻炼期间,实践接收单位提供必要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学校按规定给予参加社会实践的研究生发放岗位津贴和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二)岗位认证
实践期满,研究生需按要求提交实践工作总结和实践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调研报告、资政报告、学术论文、技术发明、对策建议、访谈实录等多种形式。对在岗实践时间达标、考核合格、完成任务的研究生,颁发实践锻炼证书。考核鉴定表及先进个人等材料记入研究生档案。
(三)激励机制
社会实践活动暨“青实计划”纳入研究生教学(生产)实践内容和时长,符合条件的可计入个人志愿服务时长;对正式发表的优秀实践成果予以奖励;活动结束后对实践成果进行评比并评选先进个人;对表现突出的选派研究生,在推优入党、团内荣誉表彰中予以倾斜。
有意向报名的研究生填写《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工作申请表》(附件1),经导师签字同意,报学院党委审核批准后,以学院为单位于2026年6月22日前将《申请表》和汇总表(附件2)报研究生院(行政楼216),同时发送电子版至联系人邮箱,不受理个人单独报送。
联系人:徐亚宏
电话:2396185
邮箱:1121086@gdou.edu.cn
广东海洋大学党政办公室
2026年6月15日